因为沈晏洲是沈家唯一的继承人。
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也是沈晏洲无法逃避的命运。
“为什么选择带我来这里?”
第103章 儿时日记
“想让你多了解我一点,想让你更喜欢我一点。”
家里人都说,虽然小晏洲是调皮捣蛋了些,但是走哪里去,都是个招人疼惹人爱的孩子。
周一耳朵微动,随手拿起一本书翻阅着,等看清楚里边的内容,却立刻将书合上。
“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看的。”
“没关系,让我看看你看到了什么。”
沈总晏洲两步上前,侧身拿起那本书,有些熟悉,但是一时想不起来了。
等翻开第一页,这本书的作者可不就是自己嘛。
里面的内容是由他小时候的一篇篇日记,累积而成的一本不算厚的小书。
每篇日记都清晰地记上了年月日和天气,前页是排版规整的日记,后页则是那天不同的天气照片。
是彩色的。
这本书明面上的作者是儿时的沈晏洲,实际上的作者,却是背后细心准备这些的父母。
“这没什么不能看的,我现在也忘了我小时候写的东西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看看,一起重新认识小时候的我。”
面对沈晏洲的邀请,周一没有拒绝。
两人凑在一起,为了都可以看见,像是读书的时候,和同桌共看一张试卷一样。
这一面讲的是冬天的时候,小晏洲给鱼缸换水。
他被冷水冻得直哆嗦,就认为小金鱼也会被冻着。
于是贴心地给它换上热水,还知道拿手试温烫不烫。
觉得暖和不烫手,才乐呵呵地给他养的小金鱼换上。
可怜的小金鱼算是遇上小阎王爷了,直接一命呜呼翻肚皮了。
末尾还加上一句感悟:原来有些小动物和人是不一样的,他们的冬天不需要热乎的水取暖。
两人贴在一起笑出了声,“你小时候,可真是个好心的大聪明。”
“可惜,好心办坏事。”
周一将书再次合上,“好了,看到这里就好了。我们也要尊重小晏洲,不过你怎么会想到把日记做成书的模样?”
其实小时候的梦想,可以说一天换一个。
今天想当宇航员,明天就会想当大作家,后天可能想当一个画家。
日记的习惯一直维持到沈晏洲上初一的时候,后边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就断了。
“当时想当作家,青春期灵感爆棚,所以就将这几年的日记,当做是我的第一本书了。”
沈晏洲随意打开一页,“不过这些照片,都是我爸妈准备的。”
其实沈父沈母一直支持自己儿子的各种兴趣爱好。
你看,就连第一本书,都是他们第一个投资的。
他们越是支持,等沈晏洲渐渐明白身上的担子的时候,就愈发愧疚。
但是到现在沈晏洲并不后悔,他从儿时到现在,并没有什么是一定要得到的。
除了……
周一。
这个人,是他想要的。
即使耍了点不入流的小手段又怎样呢,人在自己身边,这就是最好的结果。
“真好,难怪你这么招人喜欢,原来都是叔叔阿姨培养得好。”
这让沈晏洲想到了周一的曾经,现在的他最亲的妈妈,也离开了人世,只留他孑身一人。
沈晏洲将手放入周一的掌心握着,“以后我的爸妈也是你的爸妈,不要担心他们会不喜欢你,你这么好。”
“时间也不早了,我们下去吧,楼下应该陆陆续续过来人了。”
果然如沈晏洲所说的,男男女女的来了不少,他乖巧地跟在沈晏洲后边,挨个打了声招呼。
“沈琳琳,过来。带着你周一哥说说话。”
屋子里暖气给的很充足,被唤作沈琳琳的少女,扎着马尾辫,上边一件宽松v领白色针织衫,底下一条直筒牛仔裤。
扬着笑就小跑着过来,拍着胸脯保证着,“堂哥你就放心吧,你快去忙你的吧。”
“等我忙完了,我就过来找你。”沈晏洲在周一的脸上亲了下,“我会尽量快一点。”
沈琳琳一脸的我懂,“快去吧快去吧。”
周一挠挠脸有些不好意思,沈晏洲也真是的,亲热也得分场合呀。
“琳琳,你今年多大啦?”
“今年过完生日,我就24啦。周一哥你呢?”
“我今年过完生日就30岁了。不过你一点都看不出来像20多岁,感觉像是写满青春16、7岁。”
沈琳琳被这种直白诚心的话,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更加坚定了她守护周一哥的任务。
“你应该和我们这样的更有话说,那边在玩牌呢,要不要一起?”
沈琳琳见周一点头,拉着周一的手,
好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