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嘱一旁的林庚:一会他走地时候看着他点,可别手脚不干净。
一旁的叶枫听到明晃晃的羞辱后,默默地收拾了几件衣服打算走了。
他放到一个袋子里,想离开。
林庚拦住了他:等一下,这衣服是花林家的钱买的,你不能带走。
叶枫无语了,生气地放下袋子准备走。
林庚又拦住了他,:等一下,你身上穿的衣服也是林家的,脱下来你才可以走。
叶枫不可置信地看着林庚,不让穿衣服,总不能光着衣服出去吧。
林庚大发慈悲地说:你想穿着衣服走,也可以,你求我,我就让你穿着走。不然我就叫人扒了你的衣服,你光着出去。选吧。
叶枫还是选择了求人,穿着衣服出去。
毕竟光着出去,很大概率会被认为是神经病或者变态。
叶枫只能服软:林庚,我求你了。
林庚听到他的恳请后,心情似乎不错。
从钱包抽出了两张红票,扔在了地上,随意的说:赏你了。
现在的叶枫身无分文,自己的卡估计已经就会被停了。
他只能没出息地捡起地上的钱,灰溜溜的走了。
叶枫发现深更半夜的,自己能去哪呢?
他没什么朋友,也没钱。
好像是一个无解的命题。
叶枫只能依着记忆走到了一处公园,在哪里坐着对付了一宿。
第二天,叶枫在水龙头那洗了洗脸。
生活还得继续过下去啊,自己得找份工作。
不然很久就会饿死。
去了好多家,都不要叶枫,叶枫刚满16岁,一般的地方可不敢要。
再说叶枫长得瘦瘦小小的,看起来也干不了什么活。
叶枫用钱买了两个馒头,就着自来水吃了下去。
如今没钱,啥都得省着来了。
叶枫味同嚼蜡地吃着馒头,发愁着自己以后的日子。
经过不断的碰壁,好不容易在一家小吃店找到了份工作。
小吃店老板和老板娘一开始不想要他,年龄才16岁,长得还瘦瘦小小的。
还是他哀求了半天才答应的,只是工资一个小时只有10块钱。
小吃店生意还行,他在那里端盘子上菜当个服务员,偶尔还需要刷盘子,每天干的事情可多了。
那个吝啬的老板还总少给钱。比如他一天干了10个小时40分钟,老板也只是按10个小时100块钱算。
他据理力争过,老板只是不耐烦地说:能干干,不干滚。
叶枫也找不到更好的工作,只能忍了下来。
在领到第一个月工资后,叶枫租了小吃店附近的一个房。
房间很小,一个人勉强够住,还算干净,只是透着一股霉味。
最重要的是一个月只需要500块钱。
只要够便宜,什么都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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