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在街上逛了一圈之后,就来到了这个从外观上看很是气派的醉香酒楼。由郎春香和李一修合力点了一桌子的菜,此时,大家正酣畅淋漓的吃着喝着。“嗯,这销魂鸡的味道确实不错,汤汁浓香,皮嫩肉糯。”夜枭边嚼边说。“再尝尝这‘沸腾黄骨鱼’”郎春香献宝似的又夹了一块鱼放进了夜枭的碗里,只要夜枭喜欢她点的菜,她就高兴无比。“谢谢!你也吃,别再为我夹菜了。”夜枭道。“她是在和我比谁点的菜更好吃,所以才大献殷勤的。”李一修喝了一口酒说道。“哼,要你管。”被点破意图的郎春香气鼓鼓的说道。“好啦好啦,你们就别吵了,你俩人点的菜各有特色,都很好吃。”夜枭道。餐桌上顿时没了声音,安静异常,这倒叫夜枭有些过意不去了,眼中灵光一闪,找到了话题:“你们过生日的时候吃面吗?”“不吃,面又不是什么好东西,怎能在生辰的时候吃了?我们只是在平时的时候吃。”郎春香开口了。“在我的家乡还就是在过生日的时候特意煮碗面给寿星吃。”夜枭道。“为什么?”这回是李一修问道。“听我慢慢说来,我的家乡也经历过像你们这样的年代,我们称之为古代。古时候这面条叫汤饼,在当时生了男孩叫‘弄璋’,而生了女孩就叫‘弄瓦’,生了儿子的自然要庆祝一番,大宴亲朋好友,朋友们也争着当‘弄璋之客’以祝贺主人得添麒麟,麒麟也就是指儿子的意思,弄璋之宴主要就是吃这汤饼。那为什么要在弄璋之时吃面条了?有个叫马永卿的人在懒真子中说:‘必食汤饼者,则世欲所谓长命面也。’也就是说面条在当时就已经成为祝福新生儿长命百岁的象征了,此习俗慢慢延续、演化,到如今‘长寿面’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日之餐的必备品了。”夜枭道。“原来如此!”李一修恍然。汤爱雨和莫城也是和李一修一样的表情。“小姐,为什么只在生儿子的时候才摆宴席?生女儿不摆吗?”郎春香问。“这是当时古代男尊女卑的观念在作怪,不过倒是和你们这里的观念很像,你们这里在我的眼里也是封建古代。”夜枭道。夜枭的这句话说得郎春香无话可说,只是汤爱雨和莫城的眼里都露出了不赞同的神色。“夜雨,我以后若是有了女儿,我一定会让她享有同儿子一样的待遇,绝不会让我的女儿受半点委屈。”莫城坚定的看着夜枭。汤爱雨对莫城的话也露出了赞同之意。“我说的是这个社会的普遍现象,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我这个在这里属于异类的人相处久了,你们也算是半个异类了,男尊女卑的思想被淡化了也是很正常的。”夜枭故意避开莫城的眼光,却又对上了汤爱雨看过来的温柔眼神。汤爱雨用手指蘸了茶水在桌上写道:你的生日是几时?“对啊,小姐,我们一直不知道您的生辰耶!”郎春香道。
莫城跟了夜枭两年,从未见过她提起过自己的生辰,经汤爱雨提起也才让他想起这个问题来:“是啊,我也从未听你提起过,到底是几时的生辰?”“我是八月初三生的,早就过了,以前都是爸妈记着为我过的,现在爸妈不在身边也没人提醒,我就忘了。”夜枭无所谓的说到,生日对于她来说并不如别人看得那样重。被夜枭好不容易调起来的气氛一下子又降了下去,这次比前面来得更安静了。“你们这是怎么了?我的生日过了就过了,没什么好遗憾的。”夜枭看着大家一脸的懊恼样,很是不解。夜枭推推身旁的郎春香。“小姐,八月时我就认识了您,我怎么就没想起来问一问呀!我怎么这么笨。”夜枭又推推莫城。“夜雨,我和你相处了两年,一直没问过你的生辰,我怎么就这么糊涂。”夜枭看着汤爱雨和李一修道:“你们两应该没什么话说了吧,我们认识可是在秋天耶。”李一修还好没有说什么,倒是汤爱雨惊讶的看着夜枭,半响之后才在桌上写道:“你与堂源灏是同月同日的生日?”“是同一天吗?”夜枭仔细想了想,掰着指头数了数:“对哦,还真是一天的生日,真是巧了,呵呵。”夜枭傻笑着。汤爱雨‘嚯’的站了起来,在大家不明所以的望向他时,他又慢慢地坐了下来,只是胸膛急促的起伏泄露了他此时不平的情绪。“好了啦,不要再围绕我的生日说个不停,我给你们讲个笑话,怎样?”夜枭看不懂汤爱雨的情绪,只得转移话题。大家无语的点着头。“话说甲某人养了一只鹦鹉,不仅教它说话,还教了一些肢体暗语。握住它的左脚就说‘谢谢’,握住它的右脚就说‘你好’。有一日乙某人到甲某人家做客,发现了这只可爱的鹦鹉,便逗弄起它来,握住它的左脚时鹦鹉说‘谢谢’,再握住它的右脚时鹦鹉说‘你好’,乙某人便想我要是同时握住它的两只脚,它会怎样呢?于是伸出双手握住了鹦鹉的两只脚,这时只听鹦鹉大叫道:‘你他妈的想要把我撂倒啊!’”夜枭刚说完,就听到了笑声。“对嘛!就是要开心点嘛,这只鹦鹉虽然粗俗了点,却也很可爱是吧。”夜枭看着大家说道。“小姐,你也很可爱的。”郎春香笑着说道。李一修也笑着不停的点头,很是同意郎春香的话。“油嘴滑舌”夜枭笑骂着郎春香。只有汤爱雨和莫城没有融入到她们的笑声中。酒足饭饱之后,到了自由活动的时间,大家在醉香楼门前各自散去。莫城、郎春香、李一修各走各的,只有身为保镖的汤爱雨跟着夜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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