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版主>高辣小说>大秦帝师> 第六章 财运亨通(上)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六章 财运亨通(上)(1 / 2)

我们都知道秦国的都城是咸阳,但是秦国最早的都城是在雍都。之所以定都咸阳,那是商鞅变法时的一个重大的战略举措,商鞅非常清楚秦国变法强盛后,必然要走向与山东六国争霸天下的道路,迁都也就是成了一个重大的战略举措。(按:秦国都城曾经一度有所变化,这是秦国走向争霸路上的曲曲折折所致,这与本书的关系不是太大,所以不再多说。)商鞅变法时就发民夫修治咸阳宫室,秦孝公从雍城迁到咸阳,咸阳从此一步步走上了繁荣之路,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的都城。自从秦孝公迁都咸阳算起,经历了秦孝公、秦惠文王、秦武王、秦昭襄王、秦孝文王(按:仅在位三天)、秦庄襄王,到秦始皇已经是第七朝了,历时百年,已经由初创时期的寥成宫室演变成了繁华的大都市。秦国越战越强,各国使节驻节咸阳者不在少数;再加上秦国的政治比起山东之国更形开明廉洁。尤其是秦国几代国君都不是平庸之辈,对人才的使用上更是独树一帜,大多数人才都是山东六国遗弃的人才。商鞅、张仪、范睢、蔡泽、蒙骜这些外来人才身居高位,位极人臣,很好地吸引了在山东六国不能得志的人才齐集咸阳,成为一时之盛。从某种意义上说,咸阳是一座很繁华的“国际大都市”。熟知中国历史的朋友们都知道,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把农业定在第一位,其余次之,特别是商业,即使商人很是富有,其社会地位也不高。“重农抑末”这一传统政策的始作俑者正是商鞅,是他在秦国率先推出。这一政策对后世的影响非常巨大,有人大加指责,说这限制了商业,致使中国没落,由极盛转向衰败。其实,这不能怪商鞅,他当时采取这一政策是合乎时宜的决策,因为当时秦国还很弱小,货物匮乏,那些商人和现在的“倒爷”差不多,把东西从一地贩到另一地,从中谋取厚利,不抑制则秦国不能富强。尽管秦国对商业很是压制,但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全面取缔,只是国家政策不提倡。在咸阳仍然可见过往商贩,叫卖之声不绝,烧饼也就是在这一时期出现在了咸阳街头。(按:烧饼的出现是因为石磨的发明,麦类才逐渐由粒食走向面食。据说,烧饼最先出现的地方就是咸阳,原因当然是因为关中之地多种麦。)在一段繁华的街面上,聚集了不少人,可以说人山人海,踮起脚尖,伸长脖子,好象在看西洋镜。“让让让,让我一下,请让一下。”叫让之声不绝,响个不停,拼命地往里挤,可是人太多,他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是别想挤进去。这些人穿着各异,有商贩,有农夫,也有行商,更多的是读书人。商贩、行商、农夫不过是看热闹的,正主儿是那些读书人,一个个一脸的焦急,好象在奔向青云路似的。“不买的就让下,不要站在这里凑热闹。”一个中年文生一边抹着脸上的汗水,一边嘀咕:“人这么多,热死我了。这都啥天头了,还这么热。”他这话只说对一半,他之所以这么热并不是因为人多,温度太高所致,还在于他拼命往前挤给累的。一个农夫一把把他推开,道:“瞧你还人五人六的,读书人一个,居然这么没礼数,就你买得,我看不得?”这个文生哪有心情和他争论,道:“看得看得,等我买了你再看。行行好,让我一下,我都等了好几天了,都没有买到,急死我了。”“不要让他,让我。”他后面一个文生冒坏水了。这里之所以有如此之多的人,那是因为几天前这街面上开一个“四宝斋”店铺。何为四宝?笔墨纸砚文房四宝!

这家店铺的墨和砚虽好,也还不足以吸引如此之多的读书人,古代的读书人哪一个不是对墨和砚有所研究,在他们眼里,吸引力还不够。真正吸引他们的是两样东西;纸和笔。笔是上等的狼毫笔,柔韧性好,富有弹性,更重要的是牢固,不易脱落,使用的时间长。哪个读书人不是有些想法,哪个不是想把想法聚于笔端?这种狼毫笔蓄墨多,舒适度好,写起来非常流畅,特别宜于读书人,他们能不挖空心思买上几枝吗?最让读书人想得到的就是这家店铺的纸,其质量好自是不用说。关键在于,读书人深受书简所累,书简和纸的优劣一目了然,读书人谁不想要?还有不把削尖脑袋了往里挤的道理。这家店铺的大掌柜不是周冲,而是著名的兵家尉缭,说起来还真让人想不到。尉缭子是一个怀有济世之心的高人,自然知道纸笔对于当时读书人的重要性,才向周冲建议推行天下。对于这个建议,周冲没有话说,让周冲担心的是凭他一人之力,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完成。这点,有尉缭子这个才智非凡之士在,完全不必担心。他说可以开店铺,先开一家,根据情况再多开几家,慢慢辐射开去就是了。他的思想和现代连锁店有些类似,周冲没有异议。三人一合计,决定这生产之事就由周冲来负责,店铺的掌柜就由尉缭来担当,王敖带人专门打狼打兔子,准备原料。周冲熟悉制作工艺,由他负责生产自是再合适不过。王敖年富力强,对打猎也不外行,由他组织人手收集制笔的原料也挺合适。尉缭的才学自是没得说,他担任这大掌柜是再好不过了,对于这点周冲是不敢怀疑。不过,周冲还是有点好笑:“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私奔后,穷得没法生活,就开了一家饭店,穿上女人的衣服既当老板又当伙计,羞得老丈人卓王孙没办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好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