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北方苦寒之地的北境就连夏天都不觉炎热。常年被冰雪覆盖的仓岐山矗立在远处,有时日照金山,有时雾笼人间,江晚岑最喜欢日暮之时的仓岐山,放眼望去整个北境都是他的跑马场。
北境的男孩从有记忆起就会骑马,江晚岑有一匹周身雪白只有后背一簇黑毛的白马叫雪吻,是他十岁生日父亲送的礼物。就算冬日漫天飞雪,江晚岑也要带着他的血龙驹跑上两圈。现在回想起来只觉那些自由的日子离他很远很远了。
有一次江晚岑正兴冲冲的骑着雪吻练习射箭突然听见陌生的声音在他的身后响起,“你手抬得太高了,射不到心脏。”一转身看见一个披着淡蓝色狐裘大氅的少年坐在马上。
“嘁”江晚岑不屑的应了一句,只有中原人受不住北境的寒凉才会披着大氅,北境的男孩可不怕冷!江晚岑从小在马背上长大,有那么点自视甚高的意思,被个中原人指导骑射面子自然挂不住,冷冷的回了一句,”中原人小心别从马上摔下来。“
“哈!”听见江晚岑这么没有礼貌的挖苦那人非但没生气反倒笑了。
迎着笑声江晚岑才开始认真打量面前这人,约摸十五六岁的样子,剑眉星目挺拔俊朗。身材不像北境人那般壮硕却也不算瘦弱,文质彬彬的看起来像是个书生。
朝歌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送点人来北境,那些人多是些浪荡不羁的世家公子,真正上了战场跑的比谁都快。
“要不要玩一局?”陆祁年笑起来很好看,和陆祈安不一样,他笑起来没有侵略性,就好像是哄弟弟玩的哥哥一样。
“玩就玩,谁怕你!”江晚岑也想给这个朝歌城来的花架子一点下马威。
他们玩的是北境很流行的一种游戏,俩人一起在马场跑一圈,途中会有移动的靶子,每人十发箭最后看谁命中的靶数多谁就获胜。江晚岑玩这个游戏厉害的很,同龄人中早就没了对手。
没想到这次输了。
陆祁年不仅善骑射,刀也舞的好,四十多斤的刀在他的手里运转自如,丝毫看不出重量。江晚岑一直以为陆祁年只是个空有其表的花架子,等真正上了战场才知道陆祁年以前在他面前刻意收敛光芒。那人刀锋犀利快如闪电,有着和他的长相极不相称的狠戾。从那以后江晚岑便大哥大哥的叫着陆祁年。
如今想来已经十年有余。也不知道仓岐山上的雪融化了吗?
或许这辈子还有机会再看一眼故乡的雪吗?
想到这里江晚岑不禁打了个寒颤,回不去的地方才叫故乡。
仓岐山的一边是江晚岑的跑马场,草长莺飞郁郁葱葱,而另一边则是一望无垠的沙漠。沙漠深处的绿洲之中生活着一个部族高山族,高山族有大大小小十几个分支,分散在仓岐山以南的各个地方。因高山人身材魁梧英勇善战频频越过仓岐山祸乱金沙城的百姓,铁狼军应运而生。
铁狼军原本是北境之人为保护自己土地自发成立的而后发誓效命于朝歌城,他们和朝歌的关系一开始并不是君臣,只是在权力更迭中潜移默化的发生了改变。
北境之人一直恪守诺言世世代代生活在北境,为朝歌守着高山人通往中原的最后一道屏障。就好像北境之人恪守诺言一样,高山人也有自己的执着。他们每年都企图穿越沙漠翻过高山进驻中原,然而每年都被铁狼军打回沙漠深处。
高山族最英勇的那一支的首领叫尼尔塔,就是他六年前团结了十几个部族翻越仓岐山差点打进金沙关。一个是沙漠的雄鹰,一个是北境的狼王,俩人打了一辈子斗了一辈子,如无意外他们的子子孙孙将继承他们的衣钵,继续完成他们未完成的使命。
然而意外来了。
狼王埋骨异乡,雄鹰被折断翅膀。从此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
高山族军帐内炭火烧的旺,饶是隆冬腊月也不觉得冷。帐中间几个穿着高山族传统纱衣的舞女热情的跳着舞,随着她们的动作,腰间戴着的金色铃铛发出清脆的响声。
主坐上瘫坐一个人,左拥右抱搂着好几个漂亮姑娘,他时不时亲亲姑娘的脸,捏捏姑娘的胸。这人叫蒙恬是高山族现任首领,身高遗传了老首领,两米有余看起来巍峨挺拔。
或许是觉得舞女太无聊了,或许是想给部落其他分支的统领炫耀自己的成果,他打了个响指,叫来贴身侍候的小倌,“去把我那条狗洗干净牵过来。“
领了命令的小倌儿好不情愿的去了马厩,马厩在一处僻静空旷的地方,一来一回半柱香的时间都过去了。况且上千只马呆在一块又臭又吵,就算统领的马房单独隔了一间,却还是有味道。
“啊…呃…啊…”
“啪啪啪!saonibiaoqnghaiiwo!”
还没等走近就听见由远及近传来阵阵痛苦的呻吟和辱骂。
等小倌儿走进去正好看见刚办完事的马厩伙计悠哉悠哉地提上裤子吹着口哨准备离开。
地上趴着一个浑身赤裸的人,一头乌黑的头发挡住了大半张脸,“等一下,别走…”那人双手抱住了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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