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瑜躺在男人的屁股底下,咀嚼着嘴里的排泄物大快朵颐,仿佛在吃什么人间美味一样。
“哈啊~~~好爽~好喜欢~啵啵啵~”
兰瑜不断亲吻着父亲的屁股,一张饱受欲望摧残的脸,已经面目全非,再也不复当初清纯干净的模样。
他从一开始的青涩稚嫩,到如今这几年里,在父亲的变态调教之下,已经被完全洗脑成功,彻底沦为了肉欲的奴隶。
秦晋还把他吃自己排泄物的视频录下来,分享到群里供大家观赏。
[贱狗儿子吃我黄金上瘾,一天不喂都不行,真他妈贱。]
——至此,往后余生,这场特殊的养成游戏将一直得以被秦晋延续下去。
即使整整十年过去,他们也仍然腻歪在一起。从肉体到灵魂,他们无数次地渴求着对方,从未厌倦。
爱和欲望都生长于血肉里,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此消彼长,热情永存。
——完
“世上怎么会有你这样邋遢又窝囊的男人?!”
李立春下班刚一回到家,耳旁就传来了儿子刺耳又鄙夷的训斥声。
“都已经跟你说过很多遍了,不要把我的袜子和内裤跟你的衣服放到一起洗,很不卫生知不知道?”
“而且我就想不明白了,家里有洗衣机你不用,穿着工作服一身臭汗味,你自己都不觉得恶心吗?还有,你就不能经常洗洗澡?整天邋里邋遢的,我真是受不了你。”
尖酸又刻薄,一句比一句更加伤人。可李立春这个窝囊又平凡的老男人却仿佛习以为常,面色羞愧地低下头,小心翼翼,像讨好似的跟儿子道歉。
“对不起,我……我又做错事情了。小琛,你别生气,我这就去收拾。”
李立春内心满腹委屈,却不敢对儿子言表。他觉得洗衣机洗不干净,儿子的袜子和内裤都是他单独手洗的,只是和他的衣服晾在一块儿,儿子都要嫌弃挑刺。
他也有每天都洗澡,只是在工地里干活一天,回到家就难免一身的尘土和臭汗。他有时候还要忙着给儿子做饭,都来不及先去洗澡。
总之无论他干什么,儿子都不喜欢他。
这个念头一出,李立春觉得自己更加难过了。他是个从农村里出来进城打工,又土又无知的没用老男人。
哪像他的儿子,成绩优异出众,在学校里还是篮球队的队长,走到哪都万众睹目,帅得跟海报上的电影明星似的。
就凭这个,儿子把他骂成乌龟王八,他都怂得不敢吱声。
看到老男人一副窝窝囊囊,委曲求全的样子,陆其琛暗自磨了磨牙,情绪暴躁更甚,拳头瞬间捏紧,蓄势待发地就想对着老男人的脸挥舞上去。
不怪陆其琛想打人,他从小到大都比别人优秀,骨子里是有些桀骜不驯的。可偏偏,命运让他瘫上了李立春这么一个窝囊没用的爹。
没本事也就算了,还处处遭人欺负。又蠢又笨,让人看了都来气!
“行了,我都懒得管你。滚,别出现在我眼前!”
陆其琛眼珠子里冒火,生生压抑着忍下想要用拳头打人的冲动,憋得满脸通红,气冲冲地走了。
砰!!!
房间门一关,彻底隔绝世界。
儿子不想理他了,李立春表情苦涩,但还是不死心的追上去,嘴里叫得黏黏糊糊:“琛琛,你不吃饭了呀?”
“滚!!!”
陆其琛隔着房门发出一声咆哮,吓得李立春赶紧跑了。
尽管被儿子嫌弃、不喜,但李立春还是每天一回家都眼巴巴的想要贴着儿子,和儿子亲近。
没办法,儿子脸生得可好看可好看,天生的冷白皮,五官又特别的端正俊俏,是他在这世界上见过的最好看的人,他怎么能抗拒得了呢!
李立春喜欢脸好看的,打小就喜欢。他是个重度的颜控,看见好看的人就要忍不住多看两眼。他走在大街上看到帅哥,都要偷偷摸摸的看人家好半天,然后才恋恋不舍地移开视线。
有时候因为性格太怂太窝囊,他还不敢多看,一眼,就一眼,能看到他就很满足了。
因为他自己长得不好看,又黑又壮,偏偏还是个双儿,在村里都讨不到男人,没人要他。所以他就爱长得好看的,憋着一口气,他也非要找个好看的对象。
于是他就盯上了下乡支教,带着眼镜,长相斯文帅气的陆志谨。因为那个时候,陆志谨是全村最好看的男人,他为了跟陆志谨搞对象,费尽心机和手段,终于如愿以偿了,还怀孕给陆志谨生了个儿子,也就是陆其琛。
但好日子不长,陆志谨工作调回城市以后,还是将他给抛弃了。他带着五岁大的陆其琛进城找丈夫,一边打工一边找。
找了好几年后他才得知,陆志谨酒后出了车祸,早就一命呜呼了。
李立春一开始是伤心的,别无他法,只能带着儿子相依为命。后来儿子渐渐长大,越长越帅,李立春每天都面对着儿子这张帅脸,他犯花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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