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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花好(1 / 4)

许常稚和顾拙顺利到达了之前的居住地。

顾拙口里的花会是当地一个较为大型的本土节日,一共有三天。本意是用来祭祀民间故事里救了孩童的花神娘娘,现又引申为庇佑秋收的盛会,其影响力覆盖周围近十个城邦。秋日之初,七夕尚未到来,花会沿袭传统,划了一个晚上给未出阁的女孩。

他们回来时离庆典还有两天,因各地的走商增多让原本寂静的南方城市被热闹包围。许常稚坐在马车里看人来人往,复杂多样的稀罕物什让他对人群没那么多恐惧。顾拙在身边,他有些耐不住,抿嘴盯着顾拙想让他带他出去玩耍。

这副你看看我我要糖吃的稚幼样子让顾拙发笑。请求有些过于委婉了,顾拙理了理许常稚的头发:“我当然是可以陪你去的。”他表示出他在听话,“只是我们已经赶了一天的路,身上难免沾点尘土。”

许常稚“哦”了一声,后知后觉这确实有些不妥,但他并不是完全放弃。“洗完澡后就可以出来了吗?”他问道,“顾拙,你有没有完成好你的公务?”

他虽久居内院不理城政,可也大概知道为官者有多忙碌,受贿之事已经上呈天听,但顾拙在伤好后的每夜睡得都比他晚。

“事务很多。”顾拙诚实回话,“可和你逛街的时间总有。”

这是很实用的漂亮话,许常稚摸着袖口的花边,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勾出一个愉快的小笑容来。

吃过午饭许常稚小睡了近半个时辰,期间顾拙碾着可以给指甲上颜色的花汁——他征求过许常稚的意见,到底是以男装还是女装去参加花会,许常稚以女子服饰更好看来回应他——在许常怀长年累月的影响下他比寻常人更爱漂亮。

当然还另有原因,许常稚在回答时耳朵呈现出剔透的粉红色。在这方面他很有姑娘们的模样,但又并不全是另一人的手笔了。更早的童年时期,母亲表演的故事里总有些为情爱而生的痴女环绕,许常稚在男女性别差异还不明显时将她的意识神态融入骨血,无师自通地学怎样当女人。他垂下眼睛不去看顾拙,说话的语调怯又温柔:“男装太招摇也太突兀了。送花……是女孩送给情郎。”

春天已经过去很久,但那一刻的顾拙觉得许常稚的指甲适合樱粉色。

进入深眠状态的安王将一半的脸陷进被褥,露出来的那部分饱满光洁,近看能看到一些细小的、淡色的绒毛。明珠生晕,上天是存在偏爱的,有的人光光是睡下,都能透露出一种岁月静好的安然来。

如果它能够长久保留下来就好了,顾拙想,如果小鸢愿意。

之后归鸟开始鸣叫,红蜻蜓扇动着翅膀绕着许常稚飞舞,或许是将他的面颊认做荷尖,为采那一抹藕色它执意往许常稚的脸上停。

顾拙伸手驱赶,不经意碰到那双卷翘眼睫,被惊扰的睡美人迷蒙地睁开眼睛,黑珍珠似的瞳孔泛着润光。“吵醒你了。”顾拙半跪在床前给许常稚看蜻蜓赤色的肚腹,一板一眼地告状:“是它打扰。”

“放了它吧。”许常稚好半天才看清那是一只挣扎的河喜,随后他背过身去笑将责任堆在小动物身上的顾拙。肩胛骨一抖一抖,曼妙的姿态像一只翩跹的蝴蝶。

“小鸢。”顾拙用放飞蜻蜓的手轻轻碰了碰他极敏感的胳肢窝,在对方宛若银铃的笑声中把他抱起来给他穿鞋。

“出发吧。”彻底醒来的许常稚穿回男装,万千乌丝被高高挽起,露出一张艳媚和清纯交杂的脸来,“外面真的好热闹!”

他们不常在城里走动,被商贩们当成外面来的公子。顾拙稳沉,他们就视他为兄长,许常稚贵气,他们就觉得那是被精细惯养的弟弟。

顾拙满意他与许常稚间年龄的转换,而许常稚也因为商贩们都先给自己介绍好东西不再做计较。他太像羊羔,好奇心旺盛又比其他人都胆小,最后商人没有想着要狠赚一笔,反而因为怜爱近乎是哄孩子似的往许常稚那里塞东西。

刚开始许常稚还警惕,后面就红着脸说谢谢,顾拙在后面一个一个地给商贩碎银,转头就听到许常稚含嗔的话语:“顾拙,这些人都好好啊。”

他不曾感受过这样的生活,就算走在人群里也是因为兄长似有若无的狎弄游戏。许常怀当然也看中他,只是也可以暂时地抛下他。而这次许常稚是真的只有高兴,他在人群中踏实地冲顾拙笑,呆呼呼的,一点儿也不知道自己差点儿被当成是待宰的肥羊。

顾拙不想告诉他,因为谁也没有真的施行天花乱坠的抬价话术。没有人会欺骗许常稚的,许常稚值得所有的好。

两刻钟后赶来的仆人不动声色地接过了顾拙手中的大部分东西,只留下几样许常稚很是中意的。玛瑙手镯、小弯弓、木头搭建的游船,顾拙将他们拢进衣袍,他没有去细看摊贩推销的奇巧,世间所有玩物在许常稚身上也只是许常稚给他们增光。快乐的许常稚、会主动和人说话的许常稚、低头去看套圈的许常稚,流动的人群中,顾拙的眼睛里唯有他是定格。

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一个热闹但不危险的氛围。顾拙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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