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敛明白了,不知为何,有些替陛下遗憾。
裴酌道:“我有不得已的原因要离开玉京三年,且不能让人知道,遇到贾大人实属意外,希望大人为我保密。我只能保证,这不是一件有损大宣的事,而且是大大地利于大宣。我绝不会连累贾大人跟我犯欺君之罪,两年后我悄悄离开,再绕路回玉京寻陛下。若是陛下怪罪,我一力承担,承担不住,我以死谢罪。”
贾敛不明所以,看着裴酌面色不佳,还坚持跟他解释,心一软,咬着牙答应了。
裴酌是神人,不能常理推断原因,总归他相信裴酌。
他也效忠陛下,但这回……只能装糊涂了。贾敛确信,如果他没有答应裴酌,裴酌只会立马换个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还不如在他这里落脚,到时候好好地送回京城。
至少他这里鸡鸭管够。
两个钦差停留几天,天天早上来问贾敛有没有梦见裴酌,贾敛说梦见他跟裴酌一起上朝。
这是真话,任谁天天被盘问,夜里都会做点相关联的梦。
钦差听了直摇头,回京复命去了。
上朝?曾有下属提过让裴酌上朝,亲自舌战群儒,宣扬他的主张,而不是件件都让皇帝出头。
陛下直接否决,说裴酌八辈子都不可能上朝。
……
裴酌修养了一个月,身体恢复如初,甚至更好一些。
岭南的春天来得又早又快,油菜花从过年就开始盛放。
天气不错,他抱着满月的小崽子晒太阳,走过油菜花地,走过橡胶树苗林。
橡胶树苗林是崽儿出生那天种下的,裴酌忽然觉得神奇,工业用树,碰到了有工科系统的人,育树育人,百年之缘。
京城送来的花生又种下了,从一开始的两垄,一生百,百生万,第三季播种足足种了两亩地。
等这两亩地再丰收,说不定真能奢侈地炒一碗花生米尝尝了。
远远的,有一灰色的活物在花生地里扑闪翅膀,裴酌霎时以为是雪粒在祸祸花生,下意识心虚地藏起崽儿。因为雪粒出现,说明萧循也在附近。
他定睛一瞧,那大鸟不是游隼,而是一只灰色的成年大雁。
大雁的哀鸣吸引了小崽子的注意力,脑袋歪了歪。
裴酌走过去,发现是一只翅膀受伤的大雁。二月末的大雁,成群飞往北方的繁殖地,可能被猎人的箭矢擦过,挣扎地飞了一阵,最终体力不支掉队。
裴酌想起萧循的游隼,爱屋及乌,叫人过来,把大雁捡了回去。
他来这儿不久,便制作了一些酒精备用,因为农场做工的家庭里有三个孕妇,还设了一个消毒产房,比在自家要卫生许多。
裴酌瞧着见底的酒精,改天把萧循送来的酒一块蒸馏了吧。
张大姐经常杀鸡,养鸡场是她在照顾,能顶半个禽类兽医,她简单处理了下大雁翅膀上的伤口,“养几天就好了。”
裴酌目光在大雁翅膀上的花纹看了又看,总觉得有点眼熟。
大多数大雁会一直飞往西伯利亚繁殖地,而有的大雁偷懒,飞着飞着,遇到好地方,就窝着不动了。
玉京的凌波湖不大,却是公子哥儿们的赏鸟地,紧邻着一片密密的树林和草地。
先帝萧颉元有一阵喜好观鸟,特此下令不准捕捉凌波湖的禽类。
凌波湖不仅有皇家饲养的鸳鸯,还有其他鸟混吃混喝,公子哥们的玉米粒管饱。
裴酌游湖那天,在一群鸳鸯里,就看见了野鸭和大雁。
裴酌:“吃太肥了被猎人盯上了?”
小崽子显然对大雁很感兴趣,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随着大雁转动。
幼崽视野有限,裴酌抱得离大雁近一些。
大雁在农场养伤养了十天,裴酌每天都去看它,完成一天的运动量。
后面几天,大雁估计感受到春天的召唤,蠢蠢欲动要飞往北方。
裴酌也不留着,他没有萧循训鸟的本事,没法留下来给崽儿当玩伴。
“张姐姐,明天早上喂完玉米,就把它带到田野上放了。”
张大姐还在可惜:“这么肥的大雁,不知会不会便宜哪个猎户。”
裴酌脑海里冒出“鸿雁传书”四个字。
血液里忽然有小气泡一样咕腾起来,他懒懒散散地躺了一个月,第一次觉得有件事必须马上要做。
裴酌把崽儿交给张大姐:“帮我抱一下。”
他跑回屋里,从床底下拿出钱袋子,哗啦一下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
里面的铜板早就被他花光了,只剩当初从衣服上、发冠上揪下来的金银饰。
修长如玉的手指在一堆亮晶晶的玩意儿里拨了拨,终于找到他要的一枚金色圆环。
直径和大雁的脚脖子差不多。
裴酌蹦了一下,跑去找张大姐的丈夫,他是个工匠,平日里农场有啥修修补补的全靠他。
“金师傅!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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