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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节(2 / 3)

安国公爵位。

虽说新修订的大齐律法里,已经把前朝大周的“嫡子承袭爵位”改成了“嫡出子女承袭爵位”,但真正会让女儿袭爵的,显然还是不多见的,就更别提是像李璟这样直接写进婚书里了。

他这等于是直接把“我支持我夫人”这六个字刻在了脑门儿上。

朝中那些重男轻女的大臣怄的不行,他们就想不明白了,像李璟这样的恋爱脑,他到底是怎么成为谢渊麾下第一谋士的?

有人嘴欠,忍不住趁着上朝前后对李璟明嘲暗讽。

李璟好脾气的笑着听,看似胸襟宽广海纳百川,实际上却是懒得和这些话不投机半句多的家伙多费唇舌。

有道是夏虫不可语冰,他和叶安澜之间那份无言的默契和互信,这些从未无条件相信或者支持什么人的家伙显然根本无法理解。

李璟觉得他们很可悲、很可怜,同时他也清楚这些人肯定也在反过来认为他很愚蠢、很丢脸。

他不想浪费时间去扭转这些人的想法与观念,所以他选择了不要这些人争辩,只当他们的冷嘲热讽都是毫无意义的东南西北风。

可他能忍,叶安澜却不能忍。

她的小黑账本儿敬业的记下了所有对李璟出言不逊的人,然后,这些人就被接连爆出的属于他们的黑料糊了个灰头土脸。

与税挂钩

和洁身自好的李璟不同,他们这些人多少都有些明确触犯了律法的小辫子可供人抓。

他们当中罪名最轻的,都是逾制纳妾或者宠妾灭妻。

宠妾灭妻的话,视情节严重程度,朝廷可以对官员处以停职、降职、免官等处罚。

如果闹出了人命官司,主谋和帮凶还要按照大齐律法或是被处斩、或是被充军、或是被流放。

而逾制纳妾,说到这个,就不得不说一下大齐律法对纳妾一事的严格限制了。

和之前的很多朝代一样,大齐也规定了治下百姓的纳妾条件。

和之前的那些朝代不一样的是,大齐的官府是真抓这项指标,而不是让它形同虚设。

先说身上没有官职、爵位的普通人,这些人纳妾需得满足两项条件:一是年满四十,二是没有孩子。

然后是皇室子弟以及那些身上有爵位或者官职的人,这些人按照各自的品级:

七品及七品以下的小官吏,可纳一名妾室,但不可生出庶出子女。

六到四品的中级官员,可纳两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庶出子女不具有财产继承权。

三到一品的高级官员,可纳三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庶出子女不具有财产继承权,不享受朝廷恩荫。

超品公侯伯爵,或者获封郡王世子及以上爵位的皇室子弟,可纳五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庶出子女不具有爵位继承权。

皇帝本人,可纳十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皇位承袭要严格遵守立嫡原则,只有在没有嫡子嫡女的情况下,皇帝的那把椅子才可以传给庶子庶女。

说实在的,会在立法的时候把自己也给限制进去的,谢渊还真是史无前例第一人。

可也正因如此,这条律法反而被人格外重视了起来。

对于那些违法纳妾的庶民、官员、皇室子弟,大齐律明确规定了,他们每违法多纳一妾,所缴赋税就要提高一成,每违法多生一位庶出子女,所缴赋税就要提高两成。

除此之外,征兵、劳役、捐款、施粥赠药之类的苦差事也会优先摊派他们。

且不说普通庶民有几个能扛得住这样的奇葩增税方式,就只说历朝历代都被百姓视作苦差的征兵、劳役之事,各家也都是巴不得永远都别轮到自己家。

纳个妾居然还会提高自己被征兵、被要求服劳役的概率,这哪个男人能够受得住?

再加上大齐还鼓励纳妾者的街坊邻居行举报之事,只要举报属实,官府就会奖励举报者当年份的减税名额。

减的比例也很巧,正是纳妾者需要多缴的那一或两成。

有了这两样手段,以前那种“就算是地里刨食儿的,若是他今年多收了斗粮食,他都想买个妾回来使使”的情况,在大齐根本就不会再有存活的土壤。

当然,那些富商巨贾、地主豪绅、勋贵官员、皇室宗亲,还有那些自己虽然没本事,但却架不住投了个好胎的纨绔子弟,他们如果真想纳妾的话,多缴的赋税他们其实也是能够负担得起的,征兵、劳役什么的,他们也可以用钞能力找到人选代替。

可问题是,能够负担得起和真要年年负担,这绝对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儿。

他们家的产业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就为了贪图美色就把好不容易挣下的家业全都“捐”给衙门,这种蠢事儿怕是只有那些色中饿鬼,或者那些不知挣钱不易的不成器二世祖才能做得出来。

而且最让他们无语的是,大齐律还明确规定了,如果男子纳妾,那么男子妻子名下的嫁妆产业、小妾名下的各种私产,甚至如果没有分家,那么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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