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就派上用场。
他同意了,这条法律自然就也和逾制纳妾的那条一样,最终还是结结实实落在了纸面之上。
如此一来,庶民不能蓄奴,士族只能有限的蓄奴,沦落到奴籍的人数自然就也得到控制了。
沦落到奴籍的人数得到控制了,想要打着“丫鬟”的旗号蓄养妾室的人,受到的限制自然就也更多了。
合作共赢
庶民没有蓄奴的资格,自然就无法打着“丫鬟”的旗号蓄养妾室。
而那些有资格蓄奴的人,虽然他们可以打着“丫鬟”的旗号蓄养妾室,但以他们的身份,这事儿一旦被人揭穿,等着他们的就将会是“知法犯法,蓄意欺君”。
欺君这个罪名是很神奇的,当皇帝不想跟你计较的时候,他可以大度的原谅你,让你一根汗毛儿都不掉,而当皇帝想要跟你计较的时候,他对你的处罚又可以小到停职、罚俸,大到抄家灭族、家产充入国库。
被叶安澜用“逾制纳妾”这个罪名参奏的朝臣,他们就是打着“丫鬟”的旗号蓄养了许多妾室。
没人知道叶安澜是怎么调查出这些事,又是怎么在段段时间内说动对方妾室、家仆的,反正被她参奏“逾制纳妾”的三名朝廷官员,最终都被她用一个接一个的证人锤死在了大朝会上。
宠妾灭妻的两个朝廷官员也一样,他们的发妻和部分家仆也被叶安澜说动了,这些人一起发力,那两个自以为做的十分隐蔽的朝廷官员,毫无准备的就被谢渊直接定罪了。
这五个被身边人反咬一口的朝廷官员,被谢渊视情节轻重或是罚俸或是降职、免职,而那些站出来指证他们的人,则如愿和自家不做人的家主划清了界限。
宠妾灭妻的两个朝廷官员,他们的发妻不仅按照大齐律顺利与他们和离了,而且还如愿带走了他们的嫡出子女以及部分家产。
逾制纳妾的三位朝廷官员,其中一位的妾室不仅如愿拿到了放妾书、物质补偿,且还在叶安澜的帮助下找回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在谢渊的首肯下拿到了亲生女儿的抚养权。
至于大猪蹄子用来换走她女儿的那个庶子,那孩子是大猪蹄子的其他女人帮他生出来的。
那女人名义上是大猪蹄子伺候笔墨的大丫鬟,实际上却是大猪蹄子有实无名的妾室。
她和那女人怀胎的时间差不多,只不过她生的是个女儿,那女人生的却是个儿子。
重男轻女的大猪蹄子为了少交税,索性把妾室生的女儿抱走,换成了通房丫头给他生的大胖儿子。
他自己觉得这笔买卖做得十分划算,却不知他那位妾室在女儿被抢走的那一刻就已经直接黑化。
她之前也算受宠,知道不少大猪蹄子的私密事,黑化之后,她主动找上了叶安澜,提出要跟她合作。
叶安澜用来反击那些大臣的很多黑料,最开始其实就是这位给她的线索。
作为回报,她要求叶安澜帮她找孩子,帮她拿到放妾书并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叶安澜答应了,两个女人于是就这样合伙坑了好几个针对李璟的家伙。
当然,明面上,那个女人只是坑了扔掉她女儿的大猪蹄子。
把罪名最小的五名官员解决掉之后,叶安澜又把炮口对准了剩下的那七名官员。
她眼神扫过去,那七名官员居然不约而同地小退了一步。
不是他们怂,实在是这个女人战斗力太过剽悍了。
这时候他们其实已经有点儿后悔做这个出头鸟攻讦李璟了,可问题是他们现在后悔也已经来不及了。
那些缩在后面的老狐狸不可能再冒头儿,他们这些已经被叶安澜盯上的出头鸟,对那些老狐狸来说已经是一步废棋,那些老狐狸不会为了保他们把叶安澜的火力吸引到自己身上去。
他们只能自保,只能自救。
这些人想的挺明白,奈何叶安澜抓到了他们贪赃枉法、拿朝廷官职进行交易的实证。
这七人里,有两人是眼皮子浅到拿人钱财、与人方便的,剩下的五个人,则都是与其他同僚做了交易的。
他们帮某些同僚安置对方的亲属,对方则帮他们安置他们的亲属,两拨人各取所需,各得其利。
这样的事儿在官场十分常见,如果不是他们帮对方安置的亲属实在上不了台面,而他们又碍于与对方之间利益交换的关系,只能硬着头皮让对方的亲属占着位置却做不好事,叶安澜也没办法把他们拎出来一顿猛参。
无能甚至总是闯祸的下属,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冒领原本属于其他同僚的功劳,他们不仅不为被抢了功劳的下属主持公道,反而还主动帮着前者打压甚至陷害后者,这情况不管让谁来说,谁都不能说它是正常的、没有问题的。
再加上叶安澜还调查出了他们彼此之间的亲属关系,让他们对自己徇私枉法、拿朝廷官职进行交易的行为根本辨无可辩。
借着这个机会,谢渊发落了一批拿俸禄却不做事儿,甚至一边拿俸禄还一边挖他大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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